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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5 12:58:24251名职工工资拖欠案实现快速援助、恶意欠薪将承担刑事责任、非全日制职工工伤所在单位应担责……近日,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总工会对近5年来全省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了《江苏工会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据省总工会副主席马永青介绍,江苏已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机构1634个,其中县级以上工会法律援助机构1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村(社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1520个,形成了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上下配合、横向协助的工会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基本上做到需要援助的困难职工,在全省任何地方都可以获得及时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近五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共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5.8万件,其中自行协调处理4.5万件,提请劳动监察部门处理7500多件;参与劳动争议处理21.9万件,调解成功18.9万件;为职工群众提供代书、咨询等非诉讼法律服务5.9万件,代理仲裁和诉讼案件9500多件。
江苏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全国总工会的充分肯定。在近几年全国总工会和司法部联合开展的“全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评选中,我省连续三届榜上有名,连云港市总工会方美军、南京市总工会温可人、无锡市总工会曹琪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并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近三年来,全省有42个市、县总工会获得全国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去年,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会法律援助优秀案例的征集和评选活动,共收到近年来各级工会开展法律援助的候选案例55个,经各市总工会及有关方面专家讨论、投票评选,最终《251名职工工资拖欠案实现快速援助》等10个案件,被确定为“江苏省工会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十大案例评选出来后,特别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监察总队等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了点评。
这十大案例,分别涉及职工集体被侵权、恶意欠薪、非全日制用工中的工伤、工程分包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中的外包等问题,集中反映了当前职工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几种常见情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案件的援助过程,紧扣职工权益维护,处置快速有效,充分展现了工会法律援助律师深厚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对各地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具有很强的示范和指导作用。
“我们选取这几个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对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马永青说,一是可以及时提醒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和落实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能够引导职工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同时,示范带动更多工会组织,积极回应职工期待,主动做好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中的积极作用。